通知公告

COLLEGE PROFILE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华中科技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品德模范”的通知

    时间:2014-03-07 浏览次数:

    一位品德模范,一座精神丰碑。当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环顾周围,我们会发现,校园中的“丰碑”无处不在:他们当过慈善义工,守望着贫困;他们曾舍命救人,无畏地付出;他们把助人为乐当作一种习惯,默默地奉献;他们更是亲孝的典范,在风雨中为亲人撑起一片蓝天……他们为校园、为社会奉献着自己,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开展研究生品德模范评选活动,坚持用教育来提升、用实践来推动、用典型来示范、用舆论来引导,发掘身边的好人好事,与大家一起分享美好与感动,在整个校园形成一个良性的磁场,影响他人,感染社会。这一评选活动的开展必将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面向对象

    全校品德表现优良的硕士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博士研究生个人或团体。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5日— 5月5日。

    三、评选标准

    参选人在校期间的优秀事迹,对周围同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体现出良好的品德风貌,或者在经历某些特殊事件时,表现出了高尚的道德品质,引起学校甚至社会的广泛关注。

    根据最具典型意义的先进事迹进行分类(八类:信、毅、孝、责、善、义、忠、勇),分别授予相应称号:

    信----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不说谎,不作假,不为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欺瞒别人,讲信用,守承诺,忠实于自己承担的义务。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不昧、不欺

    毅----自强不息模范:“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追求创新,不断汲取新的知识和技能,坚持用自信面对人生。在平凡和艰难中树立起榜样——不畏、不屈

    孝----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家人,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不懈、不弃

    责----责任先行模范:自觉履行人生义务,明确自我责任,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用责任推动自己坚守本职,不断开拓——不推、不躲

    善----助人为乐模范:拒绝麻木,对抗冷漠,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努力帮助同学排忧解难,奉献爱心乐此不疲——不惜、不吝

    义----践行公益模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公益道德心,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践行社会的自我治理,复兴和深化民间公益传统——不逃、不避

    忠----奉献祖国模范:自觉地将自己的发展与时代、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时刻心怀对祖国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响应国家的号召,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不疑、不悔

    勇----见义勇为模范:代表社会正义,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敢于挺身而出,义无反顾——不退、不缩

    四、评选方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高尚、学生认可的品德模范评选出来,华中科技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品德模范”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制定了实施办法,分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提名和报名阶段

    (1)宣传发动

    3月4日,主办单位发出《关于第七届研究生品德模范评选表彰的通知》,还将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七届研究生品德模范的实施办法》,并在校内主要新闻网站刊发,公布推荐第七届研究生品德模范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动员在校学生参与推荐。3月5日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将邀请知名嘉宾作个人先进事迹报告。

    (2)院系推荐

    各院系(所)活动研究生会按照实施办法,组织和推荐候选人或团体;各院系(所)活动研究生会要向全院公布接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各院系(所)推荐名额为3名或以上,类别不限。 候选人可侧重推荐通过努力实现个人价值,特别是在科研、创业、公益等方面有突出成就或者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的研究生和博士生。

    (3)组委会推荐

    为避免优秀候选者错过院系提名,组委会还将通过以下途径搜集合格候选人并进行推荐:

    ①设置院系学生信息员。通过走访了解院系情况,搜集所在院系(所)研究生个人或团体的品德模范事迹并审核提名;

    ②查阅新闻报道。浏览新闻网站,搜索各院系(所)研究生个人或团体的品德模范事迹并审核提名。

    2、资格审查与现场展示评审阶段

    由组委会到候选人所在学院征求意见、审查候选人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候选人名单。4月1日--4月7日由组委会组织成立专门的推选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登记表和事迹资料进行材料审查,推出30(待定)位候选人。4月18日--4月21日由材料审查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展示,推选出20名优秀候选人。

    3、网络公示及投票阶段

    组委会搜集候选人详细资料,并开通本次活动专题网页,面向全校学生公布候选人事迹资料,进入网络公示及投票阶段。该环节完全由广大同学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投票。

    4、校园定点宣传阶段

    由组委会组织成立专门的定点宣传工作组,在学校部分研究生人流密集地区展示候选人详细资料,扩大在广大同学中的影响力。

    5、现场答辩评委会评选阶段

    组委会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委会,根据事迹资料和候选人陈述进行打分。组委会构成包括校内、校外(武汉的兄弟院校)两部分。各由若干名学生代表、历届品德模范获奖者、新闻媒体代表组成。组委会根据网络投票、定点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结果综合评定,选出十名品德模范。综合评定方法为:初评材料评审情况占5%,复评30%,网络投票占5%,现场答辩评选表现打分占60%。

    6、表彰阶段

    十名品德模范分别获得与自己事迹相应的荣誉称号,其余十名有效候选人获提名奖,组委会举办闭幕式暨颁奖晚会,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品。

    五、报名条件及方式

    1、在校品德表现良好,没有违法,学校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的研究生个人和团体均可。

    2、报名采取院系(所)推荐方式,均填写品德模范参选登记表并附1500字以内事迹介绍(附照片)。为方便整理,事迹介绍要求打印稿,A4纸张,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正反打印;申报表中要注明所参加评选奖项的类型。

    3、有意向参评的同学请下载表格填写,于2014年3月20日17:00之前发送到李银银邮箱960527099@qq.com,如有问题,请联系15971413163(李银银)。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西六楼 

    邮编:430074  电话:027-87541954 

    领导邮箱:sche@hust.edu.cn
    © 2008-2020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