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7〕16号)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学院将开展2017年度“华中学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7〕16号)中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与认定申报条件执行。
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1、2018年1月11日前,个人申请。符合各类岗位条件中第(1)条的候选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岗位推荐认定表》,符合其他条件的候选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候选人申报表》,并准备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套。附件材料包括:
(1) 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 在国内外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3) 申报表中列举的重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 五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 推荐表中列举的SCI、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以及H指数的检索证明;
(6) 反映教学方面的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
2、2018年1月11-12日,候选人将《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岗位推荐认定表》或《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一份,及附件材料交党委办公室万飞老师处(地点:西六楼304)【11日上午:力学提交材料;11日下午:建工提交材料,12日上午:道桥提交材料,12日下午:交通、工管提交材料】;
3、2018年1月15-19日全天公示,院学术委员会、聘任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地点:西六楼304党委办公室);
4、2018年1月25日上午10:00,学院教师学术委员会、聘任组进行评议推荐。推荐过程中,需对候选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5、2018年1月26日公布评议结果并于3月5日前完成上报学校工作 。
三、有关说明
申报2017年度“华中学者”的候选人年龄和所有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