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8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进程安排及要求,考生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及纸质材料的提交,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7日下午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打分,依据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比例应在2:1以内的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12月28日下午再次经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作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结论,并经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现将(151)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力学系)2018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资格审核情况”、“是否参加复试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疑议,请致电027-87543501。
公示-考生信息表-力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