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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0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含工人技师)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2-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聘任制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空岗聘任及十三级空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请高一级岗位人员。

    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1. 2010年9月30日前各院系提交通讯评议材料,12月15日前学校完成校外通讯评议并向院系反馈评议结果。

    2. 2010年12月15前完成核岗工作,下达各级各类岗位空岗数。

    3. 2010年12月28日前各院系完成评聘、材料展示及申诉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校聘办。

    4. 2010年12月29日校聘任办接受主校区人员申诉,12月30日校聘任办接受同济校区人员申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5. 2011年1月中旬前完成校学术评议和聘任工作。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空岗聘任材料

    1. 教师系列

    (1)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申报教师高级岗位业绩一览表》25份(正常申报副教授岗位者只提供1份);

    ③《申请教授(副教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份(院系签字盖章);

    ④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含检索证明)、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请找各院系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任课课表(各院系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指导研究生情况证明(各院系研究生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和教学评价情况(在申报表中填写教学评分,由院系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等材料各1份;

    ⑤学历和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申报讲师、助教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 其它专业技术系列

    (1)申报高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业绩一览表》15份;

    ③ 相应申报系列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份(院系签字盖章);

    ④ 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含检索证明)、承担课题批准件、到账经费证明(请找各院系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任课课表(由院系教学主管部门证明)等材料各1份;

    ⑤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2)申报中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3. 工人系列

    申报工人高级技师、技师岗位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工人技师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申请技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5份(院系签字盖章);

    ③技师资格证书等其它反映业务成果的相关材料1套。

    4. 院、系(所)提交材料清单

    ①《关于报送  年空岗聘任名单的报告》1份(名单请按类别、职级分开,分页打印);

    ②各类人员分类汇总《业务成果统计表》1套;

    ③评审费交费回执(人事处网页下载后到主校区财务处南三片交费)。

    (二)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材料

    1. 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1份,16K纸;

    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成果统计表》1份;

    ③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1套。

    2. 申报四级以下岗位人员需提供《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用)1份。

    3. 院、系(所)提交材料清单:

    ①《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情况一览表》1份;

    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业务成果统计表》(分类汇总)1套。

    四、有关说明

    1. 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各级各类空岗限额上报,不能突破。

    2.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和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业务条件必须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3. 以上所有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聘任资料类”栏目类下载。材料统一按时间要求交校聘办。

    4. 院系提交的所有表格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个人申报材料要求分装档案袋上报(原件材料在核对时另带),封面要求注明单位、申报人、申报系列、申报岗位(详见“空岗聘任申报材料封面式样”)。

    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人事处代章)

     201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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