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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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4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时间:2021-04-10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4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原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全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总结历史经验、认识历史规律、掌握历史主动,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全面领会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各级党组织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六章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严格落实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纪律要求。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集中测试。结合本月下发的《党员学习手册》开展基本知识学习,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讲授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4.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单位和党员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基层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学习入脑入心。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纸质版经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5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付冰冰

电 话:027-87542301、87542203

邮 箱:zzb@mail.hust.edu.cn

附件:

学习参考链接


1.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http://www.12371.cn/2021/03/31/ARTI1617174802044757.shtml(共产党员网)

2.习近平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04/06/c_1127297093.htm(新华网)

3.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http://cpc.people.com.cn/n1/2016/0424/c64094-28299870.htm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http://www.zytzb.gov.cn/tzyw/349746.jhtml(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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