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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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时间:2021-05-09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2.推进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校党〔2021〕18号)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工作方案》(校学组发〔2021〕1号)的工作安排,推进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推进落实“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专题学习。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集中测试。重点结合下发的《党员学习手册》开展基本知识学习,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讲授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4.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单位和党员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基层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纸质版经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王腾飞

电 话:027-87542301、87542203

邮 箱:zzb@mail.hust.edu.cn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1.《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http://www.12371.cn/2021/04/22/ARTI1619087467469356.shtml(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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