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选课内容为本学年内研究生准备选修的研究生课程(具体课程请网上查阅)。
2、 选课必须在导师指导下,按照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所选课程必须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课程部分)”相一致。
3、选课基本信息:选课网址见下面或由研究生院主页进入;选课登陆帐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姓名,密码可修改,建议尽快修改密码;网上选课时间安排:9月3日至5日,为减轻系统负荷,对院系分时段开放选课系统;选课结果核查:9月6日至8日,请研究生同学务必上网核查选课结果。
主校区选课网址:http://202.114.15.250,
医科选课网址:http://202.114.15.251
4、各院系选课时间安排:
9月3—5日 医科研究生
9月3日 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机械学院,材料学院,能源学院,电气学院,力学系,船海学院
9月4日 生命学院,电信系,光电子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控制系, 电子系,图像所,建规学院
9月5日 土木学院,环境学院,水电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中文系,哲学系,历史所,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社会学系,公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教科院,新闻学院,体育学部
9月6日至8日 全校研究生查询核对选课结果
5、 选课的同学务必在2008-09-06—2008-09-08在网上核实选课结果,若与实际选课不符者,请及时网上修改选课结果。2008-09-08后不再办理选课事宜。请各院系老师、教务员、研究生配合作好此次选课工作,院系专业课不参加网上选课的请及时通知到研究生。
6、特别注意:研究生公共课必须进行网上选课,不选课修课者,成绩无效;选课不修(包括以选修课名义选修),其成绩以零分计入成绩档案。
研究生院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