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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学院博士论文水平要求

    时间:2008-06-17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和学校对高水平人才培养的需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水平,按照学校要求,经院学位分委员会认真讨论和研究决定,2006级及以后各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2008级起各级定向和委培全职在校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公开发表后,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规定如下:

    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前,必须满足下列必备条件和可选条件之任一条。

    一、必备条件:

    1、正式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2、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C类及以上外文学术论文1篇。

    二、可选条件:

    1、在B类及以上发表(或接受发表)SCI学术论文1篇。

    2、在C类及以上发表EI学术论文3篇。

    三、其它:

    1、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前10名成果可折算B类SCI论文1篇;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前5名或三等奖前2名成果可折算C类EI论文1篇;授权发明专利前2名成果可折算C类EI论文1篇。

    2、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表(或被接受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其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位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且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

    3、A、B、C类学术论文以《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校人【2008】28号)为准。

    4、其他在读各类博士研究生以及2008级起各级定向、委培和同等学力等非全职在校攻读博士研究生,仍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07】7号)的要求执行。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2008年6月16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西六楼 

    邮编:430074  电话:027-87541954 

    领导邮箱:sche@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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