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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做好二〇一四年暑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25 浏览次数:

    为做好二〇一四年暑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年暑期毕业研究生。要求:2014年6月30日前能答辩离校。

    二、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单项奖学金。

    (5)毕业论文优秀。

    (6)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三、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2014年暑期毕业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自行申报。

    2、由学院对所有申报的学生进行评审,并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四、评选程序

    1、4月25日,学工组下达评选通知。

    2、4月26日至4月30日,自愿申报2014年暑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通过hub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申报表交至学工组。

    3、5月4日至5日,学工组对申报人进行初审评定,并报学院通过。

    4、5月6日至8日,公示评定名单,受理反馈意见。

    5、5月9日,学院上报公示后且无异议的评定名单及申请材料至研工部审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延期毕业的学生;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7、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8、有课程不及格;

    9、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六、几点说明和要求

    1、此次评选办法参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2、《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请在研究生资助网资源下载栏目下载)要求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3、凡申报优秀毕业研究生者,均需登陆hub奖学金系统,申报该奖项。否则一律视作没有申报,取消参评资格。

    4、凡申报优秀毕业研究生者,均需提交加盖学院教务公章的成绩单,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学术论文证明材料,以及个人事迹材料一份(电子档即可)。

    5、《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需要导师签字,交纸质档到学工组,并填写《水电学院2014年暑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申报统计表》(见附件)交电子档给德育助理吴香雪(邮箱:1073024011@qq.com)。

    6、评上优秀毕业研究生后再发生违约、改派、论文答辩未能通过三种情况的,一律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资格。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西六楼 

    邮编:430074  电话:027-8754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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