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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水电学院2012-2013学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9-30 浏览次数:

    各班级:

    2012-2013学年度“先进个人和优良学风班”的评优工作已经正式开始,具体名额分配请查看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水电学院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说明》。请班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今年的评优工作正式启用“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所有申报、审批、公示等工作都将通过该系统完成。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三类荣誉由学生本人登陆系统填写申请。由于系统开发的问题,今年“优良学风班”的申报工作暂时由辅导员老师替学生班级在系统上填写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申请:

    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时间:10月1日00:00-10月8日24:00

    ②“三好学生标兵”申请时间:9月29日00:00-10月8日24:00

    ③“优良学风班”申请时间:9月29日00:00-10月10日24:00

    学生确定获得相应荣誉的申请资格后,登陆系统进入“评奖评优申请”中的“个人评优申请”,填写个人申优信息并提交。辅导员老师登陆系统进入“评奖评优申请”中的“优良学风班申请”,填写分管年级的班级申优信息并提交。

    2、辅导员审批:10月8日00:00-10月10日24:00

    3、院系资助辅导员审批:10月11日00:00-10月12日24:00

    4、学工处审批:10月13日00:00-10月27日24:00

    5、“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网络投票时间:10月11日-17日

    “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才艺展示时间:11月9日(10周周六)

    6、评优名单公示:11月20日00:00-11月22日24:00

    7、下载并打印评优表格,上报学工处。

    二、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系统登录地址:http://122.205.9.85/xg

    2、系统所有同学用户名、密码与资助管理用户名和密码相同,没有修改过密码的同学:用户名为本人学号(请注意学号前的U大写)、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八位(尾号X需大写);已经修改过密码的同学: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密码为修改后的密码;另外港澳学生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密码为本人学号(修改过密码的为修改后的密码);

    3、系统所有教职工用户与资助管理用户名和密码相同,没有修改过密码的老师:用户名为本人人事编号、密码也为本人人事编号;已经修改过密码的老师:用户名为本人人事编号、密码为修改后的密码;

    4、请尽量使用IE浏览器,不要在同一台电脑上同时登陆多个账,切换账号请退出系统;

    三、关于申请资格

    “学生综合管理系统”会根据以下要求,自动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参评资格:

    1、凡有在该学年度考试不及格情况(包括补考通过在内)、受到违纪处分或义工工时不达标的学生无参评资格;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直接获评校“三好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有资格参评校“三好学生”,其他校“三好学生”申请者必须同时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和自强、优干、文体、进步等四种奖学金中任意一种才具备申请资格。

    3、由院系评选出的校“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必须获得当年度的“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上一学年度加权成绩必须达到本专业的前50%,并且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干部一学年以上。

    4、“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者必须获得当年度的“国家奖学金”,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关于上传附件

    在填写评优申请时,根据申请奖项的不同,申请人需要将相关资料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附件格式统一为JPG图片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时,需上传申请人上一学年个人成绩单和专业排名成绩单(重修前),需加盖院(系)教务专用章。

    2、申请“三好学生标兵”荣誉时,需上传候选人上一学年个人成绩单、专业排名成绩单(重修前),需加盖院(系)教务专用章,以及英语六级成绩单、各类荣誉证书、竞赛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论文发表证明材料等等。

    3、申请“优良学风班”荣誉时,需上传申请班级上一学年上、下两学期的成绩单(重修前),加盖院(系)教务专用章,以及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建议统一由教务科开具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加盖教务专用章),上一年度班级学生校级以上的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证明材料等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在系统上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时,应选择“等级一”。由校学生会、校团委组织部、社团联合会等校级学生组织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院系指标,故申请人须在系统上申请时选择“等级二”。

    2、今年参评“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可不受党校结业比例这一条件的约束,其他评选条件未变更。

    3、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组老师王良荣,87540824,18971452106。感谢各班级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及配合!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学工组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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