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财务处发布的《关于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提取和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字〔2017〕3号),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提取和发放细则:
一、科研绩效提取次数和比例:项目结题验收前,经院系和科研主管部门审批,项目组每年可申请提取该项目科研绩效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项目组间接费用余额的50%,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项目组实际到账间接费用总额的80%。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经院系和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将项目组间接费用余额全部作为科研绩效提取。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二、提取绩效审批程序:申请提取科研绩效时,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研绩效提取申请表》(见附件),先交由院科研负责人审批盖章,然后经科研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交财务处科研管理科。财务处科研管理科根据审批表提取科研绩效,转入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的科研酬金户。
三、发放绩效审批程序:申请发放科研绩效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参与研究人员的实际贡献确定科研绩效发放名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研绩效发放申请表》(见附件),交院科研负责人审批后,由院系集中到财务处薪酬科办理发放手续,并送人事处备案。
四、学院每年9月18日办理间接费用绩效支出提取和发放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申请。
五、学院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审批人为骆汉宾副院长。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8年1月19日
附件
纵向项目间接费绩效发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