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公安厅、审计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监发﹝2017﹞6号)的精神,及学校制定的《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小金库”治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时间
1. 范围:全校各单位
2. 时间: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5日
二、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
1.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 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 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 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 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 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进度,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
2. 各单位要提供全面、真实的”小金库”治理自查情况统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17年6月14日下班前报送财务处办公室,电话:87559090,电子版请发邮箱:cwc@hust.edu.cn
附件:“小金库”治理自查情况统计表
财务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