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我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2〕6号)的相关要求,决定于9月1日开始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固定资产年度清查盘点的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
2.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涵盖所有固定资产,现场对固定资产分类别进行清查盘点,登记盘点清册,与"固定资产(台账)明细表"记录的数量、规格、型号、资产使用部门及责任人等信息核对是否相符,并将差异情况进行备注登记,请各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3.此次固定资产年度清查盘点工作不包括产业集团、附属医院,但两单位或其下属单位占用的学校事业资产属于清查范围。
4.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要求按时、保质配合相关人员完成本单位的清查任务。
华中科技大学
2015年8月28日
说明: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学校聘请了专门事务所分时间段分单位进行,我院安排在10月11-16日,请全院各位教职员工提前做好准备,认真配合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