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各系、办公室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的范围和方式
年度考核范围包括所有系、办公室。年度考核分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和系室行政工作考核两部分。其中:
支部党建考核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做出总体评价。
行政考核分为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做出总体评价。
支部党建考核评价为“较好”以上的,系室行政考核方能为“优秀”。党建考核评价为“差”的,行政考核也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与资源分配适当挂钩,书记党建考核为“差”和系室主任行政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年度考核不能为优。
二、年度考核的内容
(一)支部党建考核
考核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相关要求,围绕学院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巡视整改等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各支部在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双融合双促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提高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思政工作水平及推动学院改革发展上开展深入总结,突出查找和解决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二)行政考核
1.系行政考核。各系依照学院“2021-2023年度目标任务书”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主要考察各系人才培养、一流学科专业方向贡献、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国际交流、社会服务以及内部治理(含教风建设、财务预算使用绩效、民主管理、网络安全、维稳及特色工作等)等方面的整体表现。填写“年度考核简表”(附件1)。
2.办公室考核。主要考察单位履职情况(工作业绩、规范管理、开拓创新等)、作风建设(服务师生、协调、办事效率等)等方面的整体表现。填写“年度考核简表”(附件2)。
三、年度考核程序
1.总结工作(2022年3月14日前)
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2022年工作进行计划。党建述职报告按内容要求上报,行政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简表(见附件1、附件2)。请于2022年3月14日之前,将纸质(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档,报给学院党委办公室。
2.述职考核(2022年3月17日)
党建和行政考核的述职同时进行。
每个单位10分钟,其中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2021年党建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要点,每人4分钟;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汇报行政业务2021年工作情况及2022年计划,每人4分钟;回答问题共2分钟。
考核小组对各系室述职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请各单位将述职PPT于2022年3月16日前发送至党委办公室。
3.确定考核结果
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党建、行政考核认定为“好”及“优秀”的不超过述职人员的20%;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的,依据贡献程度认定为“较好”“良好”,或“一般”、“合格”;未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出现各类事故的认定为“差”和“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单位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单位发展和工作推动、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年度总结、计划工作。
2.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避免“虚空飘”;成绩不宜超过总篇幅的 1/3;查摆问题要具体、实在,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讲深讲透。
3.学生支部考核参照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学校要求进行。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