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5年秋季毕业生还款确认的通知
时间: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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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研究生班:
现将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5年秋季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1、2015年秋季毕业生,请登录HUB系统上“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学生贷款管理>填写还款计划”子栏目中填写并下载毕业还款相关材料:如果曾于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华科贷款,尚未还款的同学,请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曾于本科阶段在华科贷款尚未还款的同学,除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外,还需补签《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请将材料在5月18日下午17:00前交到西六学工组助理葛伟(15549420796)处,过期不候。
2、请2015年秋季毕业尚未还款的同学,务必于2015年7月1日后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的还款利息。根据银行贷款合同规定,贷款利息从毕业的次月起算,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支付,超过2个月未按时支付利息的,则会认定为逾期,涉及信用问题,请务必重视。
3、2015年秋季毕业生如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向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或贴息,申请展期或贴息的同学也需2015年7月1日后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的还款利息,申请表可在“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学生贷款管理>贷款展期申请”子栏目里下载填写,院系审核,5月18日下午17:00前提交西六学工组,具体办理展期或贴息的时间将在2015年6月后另行通知。
4、如果希望提前还贷的同学,请务必先填写《资料确认书》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可在资助网中下载《提前还款申请》,http://gszz.hust.edu.cn/resource-download/zhuxuedaikuantiqianhuankuanshenqing/)。填写完毕后自行跟银行取得联系,获得银行的认可后方可办理,提醒学生在《资料确认书》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上擅自填写提前还贷的需求是无效的。
提前还款方式1:自助还款:可开通中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功能,通过贷款管理栏位可查询贷款信息,可自助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无需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
提前还款方式2:柜面还款: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第六条、第四款中相关要求,须提前15天向银行提前书面申请。签字版(捺手印)申请交至中行鲁巷广场支行,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邮箱:jhzhuxue@vip.163.com
注意:毕业前申请提前还款,仅限毕业前的每月1日办理。毕业后则任何时间均可办理。
银行联系方式:027-85790101、85796810 FAX:027-858024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研工组
2015年5月7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