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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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学生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01 浏览次数: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学生党员转正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正对象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的预备党员,可以申请本次转正:
1. 截止2016年6月底,预备期已满;
2. 已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预备期内无挂科;
4. 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表现较好,认真改进自身不足,有明显进步;
5. 未出现违纪情况。
二、预备党员需主动提交的转正材料
1. 半年总结;
2. 转正申请;(《转正申请》中应包含以下内容:①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②说明成绩及不足,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③今后努力的方向;④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
3. 全年总结;
三、党支部需提交的材料
1.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已经提交的材料,包括:半年总结,全年总结,转正申请,思想汇报等;
2. 《华中科技大学预备党员鉴定表》。
四、工作要求
1. 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之前1至2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和全年总结;
2. 各党支部在收齐各项材料后,应将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在宿舍楼栋内公示至少一周。支委会分别听取群众意见和党员意见,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召开党支部会议对预备党员的表现进行评议;
3. 各党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后,及时召开转正大会,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转正大会时间不能早于预备期满日期。
4. 转正大会后,各党支部书记登录“ 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党员转正操作并上报。
5. 党支部在一周内将全部材料整理齐后交至院学工组,接受总支审查。
五、注意事项
1. 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 支部大会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并做好会议记录。
3. 关于转正大会决议:具备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 各种材料必须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党员发展材料书写参考》中的有关要求规范填写。
5. 各支部一定要根据预备党员预备期时间,及时开展转正工作,及时报送材料。今后因为支部工作疏漏,或预备党员本身的问题,造成没有按时转正的,学院党委一律不再补办转正审批手续。
 
特此通知。
 
中共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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