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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时间:2013-06-03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日期:2013-6-3新闻来源:本站阅读次数:327作者:土木学院 编辑:系统

学院各本科生党支部:

为做好我院2013接本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工作安排

  • 月8日前,2009级党支部和纵向党支部,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各项信息填写完整详实。由党员本人签字确认。登记表电子版和签完字的纸质版交学工组。

  • 月10日前,有关党支部书记登录学校“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认真核实党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方式等。

  • 月11日前,有关党支部书记,在系统中对本支部全部毕业生党员进行组织关系转出操作。

    1. 月17日前,学院审核和打印介绍信。

  • 注意事项

  1. 所有毕业生党组织关系都应转出。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介绍信抬头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询问确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 支部书记本人为毕业生的,在系统中进行转出操作时,支部书记本人要在最后转出。

  4. 党员必须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六个月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3年6月3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西六楼 

邮编:430074  电话:027-8754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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