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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13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3-13新闻来源:本站阅读次数:425作者:土木学院 编辑:系统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2013年上半年学生党员转正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转正对象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的预备党员,可以申请本次转正:

  1. 截止2012年5月30日,预备期满一年;

  2. 已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3. 学业成绩良好,无挂科;

  4. 各方面表现较好,未出现违纪情况。

  • 转正材料

  1. 半年总结;

  2. 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申请》中应包含以下内容:①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②说明成绩及不足,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③今后努力的方向;④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

  3. 全年总结;

  4. 所在党支部对申请人进行党内评议、群众评议,形成评议意见;

  5. 支部召开转正大会,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填写《入党志愿书》。

  • 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1. 5月8日前,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和全年总结;

  2. 5月10日前,各党支部支委会在听取群众、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召开党支部会议对预备党员的表现进行评议;

  3. 5月12日前,各党支部召开转正大会,大会作出的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转正大会经讨论后作出决议:具备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 5月13日,党支部将全部材料整理齐后交至院学工组(西六楼307)审查。

  • 注意事项

  1. 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 支部大会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并做好会议记录。

  3. 各种材料必须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党员发展材料书写参考》中的有关要求规范填写。

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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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30074  电话:027-8754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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