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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先进个人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9-16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先进个人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通知(本科)

日期:2009-9-16新闻来源:本站阅读次数:3379作者:土木学院 编辑:系统

学院06、07、08级各学生班:

学校即将开展2008—2009学年度先进个人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活动,请各班认真组织学习《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暂行条例》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见《学生手册》),做好评选工作。

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先进个人评选的学生除填写登记表外,请附上院系教务科盖章的成绩单(由教务科通过教务系统直接打印并盖章的成绩单,不接收编辑后的其他格式成绩单),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不允许参与评选。

2、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干部、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自强奖、文体优秀奖名额已划分至各年级。

3、在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时请务必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并且一定要填上准确的专业排名。

4、校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中“必须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务工作”一栏,请各院系督促落实,并在该栏目详细注明。

5、在校三好学生申报表中“获得单项奖学金名称”一栏一定要填写学习优秀奖和其他任何一个奖项。

6、科研创新奖学金的评定年底由校团委统一评选,具体评定办法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7、参加优良学风班评选的班级请附如下材料:

1)如实填写《优良学风班评选表》,并按要求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班级创优活动计划和创优活动总结。内容应包括班级积极开展以学术活动为主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的实际成果;

3)该学年三门以上主要课程任课教师对班级学习状况的评价;

4)该学年上、下学期全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一览表和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加盖院系教务专用章;

5)班级参加党校学习并已结业的学生结业证书复印件;

6)各项荣誉表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7)如在国内外正式发行(有刊号)的学术性刊物上发表文章,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请附所发表刊物目录及文章首页的复印件。

二、上报材料说明

1、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所有要附上电子版资料,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下载附件表格(只需交纸质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

2、各年级奖学金上报截止时间:2009年9月24日上午11:00。

3、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及有效成绩单等材料由各年级汇总后交学工组审核后报校学生工作处。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工组

200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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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30074  电话:027-8754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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