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COLLEGE PROFILE
网站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补考的通知

时间:2013-09-02 浏览次数:

全校各院(系)、各学生班及相关单位:

根据校教〔2009〕93号精神,现将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补考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考考试课程为各院(系)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的考试课程。

2.补考考试时间为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的第二周周六~第五周周日。

3.补考仅限上一学期正常修习的课程不合格的学生。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于2013年9月2日~9月8日在学校HUB系统上自行完成注册补考。各学生所在院(系)于2013年9月9日前统计出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并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名单,填好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补考考试情况统计表(在教务处网页表格栏中下载),经主管院长(或系主任)审定并签字同意后,于2012年9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在第三周前做好补考考场的具体安排。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考试时旷考及考试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补考。往年不及格的学生也不可报名参加补考。

4.补考考试的管理与平时课程考试管理要求相同。

5.正常考试命题时A、B两套试题(试卷)中未用于学生正常考试的一套作为补考试卷。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考场管理以及主、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均按《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6.各院(系)于9月13日前将考生的补考通知单交开课院(系),以便做好有关安排。

7.医科学生补考由主校区相关院(系)在同济校区开设的课程时,由同济校区相关排课院(系)做好考场安排;并由开课院(系)派主考教师到考场主持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务处负责选派。医科各类补考人数统计由学生所在院(系)报送教务处医科办统计,以便教务处做好相应的考场安排。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3年8月30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西六楼 

邮编:430074  电话:027-87541954 

领导邮箱:sche@hust.edu.cn
© 2008-2020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