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COLLEGE PROFILE
网站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0级本科生各学科大类及本院(系)内选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4-25 浏览次数:

各院(系),2010级各普通本科生班: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0级普通本科生开展在各学科大类及本院(系)内部选择专业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专业的资格

1.除被确定为国防生、体育特长生或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的特殊专业(如护理学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2010级普通本科生均可申请选专业。

2.以美术科目考试入学的学生不得选择非美术科目的其它专业。

3.临床医学专业不受理其它专业学生选择申请。

二、选专业的比例

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资源状况确定学生专业选择的申请,接收其它专业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现有人数的10%;同意本院(系)学生选择其它专业的人数控制在本专业现有人数的20%以内。

三、选专业程序和时间安排

1.凡申请选专业(包括在本院(系)内转专业)的学生,请于2012年5月2日~5月10日到本院(系)教务科报名,并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下称《审批表》),逾期不予补报。

2.学生所在院(系)审批后将《审批表》于5月14日前送拟转入院(系)。

3.拟转入院(系)审核同意后于5月17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4.教务处审批后,由转出院(系)通知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5月31日前到学校各有关部门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5.转入院(系)和转出院(系)于6月7日前将已转入、转出的学生信息输入HUB系统。

6.已转专业的学生归属于转入院(系)管理。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适用于二年级本科生)(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西六楼 

邮编:430074  电话:027-87541954 

领导邮箱:sche@hust.edu.cn
© 2008-2020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