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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5-25 浏览次数:

关于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安排,现将我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本科09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事宜通知如下:

1. 答辩应在6月19日即19周五(含)前结束,建议答辩时间安排在6月14~19日间。

2. 答辩小组组长(主席)严格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指导教师原则不应担任小组成员,但可参加答辩、可应答辩小组要求介绍学生情况。

3. 答辩小组成员3~5名,如包括指导教师、成员应为4~5名。可设秘书一名。

4. 答辩小组由符合条件(即具中级职称)教师自行组建,并于18周一(6月15日)前将①答辩小组成员和学生名单、②答辩时间(精确到日期、上下午或晚上,且不应违反学校规范中“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约二十分钟,但不少于十分钟),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的原则)、③地点报学院教务科。学院教务科将上报教务处备查(届时教务处将依此进行现场抽查,未按计划安排实施答辩的,将受到校通报批评或处罚)。

5. 进入答辩工作前,请各指导教师认真检查学生论文质量、按校规范做好论文自我形式审查(重点在:格式;内容中应标注文献出处和他人工作的标注、附注及说明;参考文献篇数和文献编号的对应及按引用先后的排序、附图的端正清晰;是否有不当引用行为),提请各指导教师按照《(学院)关于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意见》、《(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格式的建议》,注意并处理易发问题。

6. 本届继续实行抽取部分同学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小组答辩的措施;具体为,在各答辩小组组成上报学院截止次日,由学院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被抽取学生不再参加原定答辩小组答辩,由学院组织的答辩小组接受其答辩并给出答辩成绩。

7. 学院一如既往地强调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学术不端(包括引用不当、过度引用、复制抄袭他人工作等)。各导师、答辩小组在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应切实履行职责,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坚决予以阻止和否决。如答辩通过后经学校技术手段仍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对答辩结果予以废除、配合学校对涉事学生进行严肃的学纪学籍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8. 其他事宜请查阅学校主页——教务处网站有关文件、规范,也可到学院教务科咨询。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20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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