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人才培养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制定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对学院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1.加强思政课课程群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高校思政课课程群建设的通知》精神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工作方案》工作部署,面向全体2021级本科生,开设思政必修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2学时/2个学分),逐步开设“四史”类思政选择性必修课《百年中国》(32学时/2个学分)等。
2.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精神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修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明确课程思政教育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修订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挖掘相应思政元素并有机融入到课程教学内容中,明确课程思政教学内容对课程教学目标的支撑作用。
3.加强公共基础课建设。(1)开设化学、生物等公共基础选修课程,合理调整知识结构,积极应对高考改革对人才培养带来的新挑战。(2)调整和优化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数据库、计算机网络等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加强学生计算思维培养,积极应对新技术革命和工业革命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3)推进《中国语文》课程群建设,丰富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提升课程品质和内涵。
4.探索本研贯通培养模式。以“价值引领、厚植基础、学科交叉、聚焦创新”理念为指导,开展相关专业本研贯通特别是“3+1+X”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改革,重点完善优化“3”和“1”阶段课程设置:(1)加强数学基础课建设,在部分理工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将“微积分”授课学时由176学时11学分调整为192学时12学分,“线性代数”由40学时2.5学分调整为48学时3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由40学时2.5学分调整为48学时3学分。(2)推进本研跨层次选课,鼓励院系遴选优质研究生课程作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程供本科生提前修读,积极推动本研课程一体化建设与共享工作。(3)创新毕业设计形式,探索将本科阶段的毕业设计与研究生阶段的科研工作有机融合,建立健全等效机制与评价方法,提升毕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聚焦创新能力培养。
5.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有机融合,分别依托学科专业导论类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科研训练及学科竞赛等环节构建以创新意识启迪、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实践训练为主要特征的三层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每层次设置课程学分均不少于2学分,三个层次创新创业课程总学分不少于6学分。
6.落实体育教育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全面加强与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体育教育课程分层分类改革:在本科一、二、三年级开设144学时4学分公共体育必修课,其中本科一、二年级分别为60学时1.5学分,本科三年级为24学时1学分;在本科四年级开设公共体育选修课。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作为毕业的必备条件。
7.进一步加强美育教育。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全面加强与改进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完善并丰富美育教育课程资源,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足开好美育教育类课程,坚持将修满2学分美育教育课程作为学生毕业必备条件。
8.落实劳动教育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和《华中科技大学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工程体验》等课程建设劳动教育课程群,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32学时2学分的劳动教育类课程并计入课外必修学分,将学生修满劳动教育学分作为毕业的必备条件。
9.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根据《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传播,继续面向本科生开设32学时2学分的《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进一步丰富心理健康教育类课程种类与教学资源。
10.加快推进本科专业认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根据各专业教指委专业认证最新要求,修订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人才培养课程能力矩阵;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明确每门课程主要知识点对课程教学目标的支撑作用和完成情况。
学院成立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为了方便学院专业分流,全院各专业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第一学年课程设置应完全相同。请各专业执行副组长与成员根据学校要求,结合专业发展,充分酝酿讨论,并于2021年5月8日前完成并提交(1)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纸质和电子材料,相应纸质材料须分别由执行副组长和成员签字。(2)课程教学大纲电子材料,课程教学大纲以专业为单位编辑成册。(3)制定过程中的会议纪要。
联系人:谢海滢;电话:87541714;邮箱:407552275@qq.com。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5日
附件: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小组名单 附件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1级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小组名单(发布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