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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时间:2017-09-12 浏览次数: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推荐管理办法。

一、推免生工作基本原则

为切实保证我院2018届推免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学院成立2018届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对我院2018届推免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并制定明确的推荐标准和推免审核办法。我院推免生名额不设置留校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二、推免生指标和参加审核人数

1. 对学校分配到我院的推免生指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及相关分配指标,分配至我院2018届本科各专业(见附件2)。

2. 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指标的150%确定参加推免审核的入围人数(见附件2)。

三、推免生推荐条件

1. 我院各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 加权平均成绩居本专业排名的前50%

3. 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4. 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5. 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破格推免生

申请破格推免的学生应在98日前提交申请及有关成果、奖励证明原件等材料,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评选出的破格推免生名单,912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推免生选拔审核办法

推免生选拔审核按照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7320日制定的《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附件3)进行。

六、推免生审核具体安排

1.我院2018届本科生推免选拔审核工作在2017913日至2017921日进行。

2.我院择优确定的推免生名单于2017918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示。

3.我院于2017920日之前向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2018届我院推免生名单。

4.我院于2017921之前向学校教务处上报推免生名单及推免生信息表。

本管理办法由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负责解释。若之前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的内容与此管理办法发生冲突,以此管理办法为准。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7912


  附件1: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doc 

  附件2: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及审核入围人数.xlsx

  附件3: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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