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中办发〔2016〕50 号)、《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等文件,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科研“放管服”改革,简化我校科研项目相关办事流程,更好地为广大科研人员服务,在学校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科发院和财务处联合开发了“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审批流程,已在“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中正式启用。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办理结题并提取科研绩效:
1. 委托方出具任务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正式验收报告等);
2. 合同任务因故未完成,经双方同意签署终止协议或者甲方出具终止证明,报送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备案;
3. 合同有效期满,合同任务已完成,合同经费全部到账,委托方未提出任何异议或未出具合同任务完成的证明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并承诺保证完成项目,院系审核同意。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可办理结题结账手续,不可提取科研绩效。
科研项目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直接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可一次完成项目结题及经费结账相关业务流程,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文件。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院
财务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