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遴选华中科技大学“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入库项目的通知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0-07 17:52 浏览次数: 次 |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能力,推进基础研究引领原创性成果重大突破,打造一支国际一流的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校科技〔2021〕1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项目遴选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独立开展探索研究的能力、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能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 2.本计划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开展基础科学前沿探索研究,原则上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开始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且为我校全职在岗教职工; 3.项目选题需围绕《华中科技大学“十四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白皮书(自然科学)》规划的基础研究方向,研究任务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和科学意义,拟开展研究内容具有较好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有望取得突出的原创性成果; 4.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项目资助的人员,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的人员(资助期满前一年可申请),获得学校各类科技人才计划项目资助(如学术前沿青年团队支持计划等),仍在资助期,尚未结题或结题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的人员不得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指标 1.本计划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每个二级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3项,医科(含附属医院)申报指标另行下达; 2.申报当年进入杰青、优青答辩环节未入选的项目,可不占所在单位申报指标,单独推荐。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申请人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对申请项目进行学术评议,通过评议的项目按限额指标报学校科发院基金工作办公室; 3.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4.学校公示,学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5.批准公布,科发院对通过评审和公示的项目报学校审批,并将审批结果进行公布。 四、资助期限及额度 1.项目执行期为3年,学校对每个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2.鼓励所在院系和科研平台从自有经费中设立基础研究专项,对项目提供支持和配套。对依托单位资源投入多、政策配套较好的项目申请,将予以优先支持。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单位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基础研究支持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 2.附件需提供申报表中列举的5篇代表性论著复印件,专著可以只提供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科发院基金工作办公室,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kjcjcb@hust.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新盛、游超 电 话:027-87543437 邮 箱:kjcjcb@hust.edu.cn
附件: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基础研究支持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上述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前)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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