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全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招聘 “2+3”辅导员1名,具体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符合我校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条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
(3)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4)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5)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6)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及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优先,了解、熟悉我院学科专业的学生优先。
二、选聘程序
1. 请于2019年9月12日下午17:00前,提交一份“个人简历”电子档发到364667571@qq.com,并将下述材料纸质版交到西六楼307丁老师处,联系方式027-87556855.
(1) 个人简历;
(2) 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教务科公章);
(3) 专业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院教务科公章);
(4) 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证明(加盖所在学院教务科公章);
(5) 个人综合表现证明(包括政治面貌、日常表现、担任学生干部情况、有无违法违纪处分等,由应聘者本科就读院系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
(6)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3”辅导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由我院学工组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的政治面貌、成绩、个人综合表现等情况。
3.“2+3”辅导员的待遇等相关政策按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4.特别提醒,所有面试者应提前联系好推免接收单位和接收导师,等学院确定后立即找相关单位办理接收函。
附件: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3”辅导员报名表.docx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