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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4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25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教师聘期管理,激发全体教师干事创业精神,推动学院内涵式发展,根据学校部署,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2021-2024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学校教师分类管理改革部署,按期完成专任教师2021-2024年聘期考核,建立健全 “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分类评价” 的教师管理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聘期考核组        

组  长:李  斌   刘华北

成  员:何  春  张世顺   周  诚  覃   晖   高荣雄  沈文爱  郑俊星  孙   峻   邹志云   蒋志强  黎育红

三、2021-2024聘期考核

(一)考核年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考核组依据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制定的教师聘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表现,确定考核结果,重点考核聘期内教书育人情况、科学研究经历、社会服务情况等。以团队形式签订聘期合同的,可按照团队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三)聘期考核日程安排

1.6月25日-30日,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教师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

2.7月1日,各系收集聘期考核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系为单位上交至学院办公室(西六楼304);

3.7月2日-7月8日,展示个人考核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并由学院组织各系派专人共同审核材料【各系审核材料的具体时间:7月2日-建筑工程系;3日上午-道路桥梁工程系;3日下午-交通运输工程系;6日上午-数字建造与工程管理系;6日下午-水电能源科学与工程系;7日上午-水资源与水信息科学系】;

4.7月9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系提交的审核情况进行考核审议,并对参加考核的教师给出考核意见;

5.7月10日-7月16日,公示考核结果。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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