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人事处的相关通知及《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校人[2021]32号)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实施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校人[2011]24号)的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空缺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通讯评议工作由学院参照上述文件组织开展。现将有关通讯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送审材料(相关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教学科研并重岗及科研岗,附件1);
2.《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2023年8月28日-29日,拟申报教师岗位正高及破格副高人员提交通讯评议的相关纸质资料【含《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教学科研并重岗及科研岗)及《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
2.2023年8月30-9月5日公示申报人送审材料;
3.2023年9月8日前完成通讯评议的资料送审工作;10月16-17日公示评议结果;
4.2023年10月20日前,学院完成通讯评议工作,并将评议结果报校评办。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