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人[2021]2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2021年年度考核办法:
一、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在遵循学校通知精神的前提下本着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特成立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1.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斌
成 员:骆汉宾 刘华北 高 飞 徐学军 何 春 高荣雄 万 飞 龙晓鸿 罗 辉 蒲诃夫 苗 雨 孙 峻 周 诚 张席州 邹志云 覃 晖 袁晓辉 黎育红 陈 璐 朱文杰 李亚梅
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系领导、教师及工会代表组成系级考核工作小组(5—7人)。
2.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职责① 遵照学校“关于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特点,提出科研工作免于年度考核教师名单及其等级建议;
② 根据学校下达的评优指标,提出分配指标意见;
③ 根据测评小组和各系提交的考核等级意见,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三、为了做好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成立学院考核测评小组,考核测评小组组成人员由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和相关人员组成。
李 斌 骆汉宾 刘华北 高 飞 徐学军 何 春 高荣雄 万 飞 龙晓鸿 罗 辉 蒲诃夫 苗 雨 孙 峻 周 诚 张席州 邹志云 覃 晖 袁晓辉 黎育红 陈 璐 李亚梅 朱文杰 蔡海洋 周方圆 孙怀卫 陈维亚 刘 颉 肖代全 阮 滨
四、考核办法
(一)专任教师、教学科研辅助人员
1. 专任教师考核要求
专任教师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的通知》(校人[2017]7号)等文件要求,与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2、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要求
教学科研辅助人员要明晰岗位职责及要求,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服务态度、业务能力、工作数量和质量、出勤率等服务育人情况。
3、具体日程安排(学校相关考核表格请到http://hr.hust.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49&wbnewsid=5193下载,学院相关考核资料请在学院QQ群文件中下载)
① 2月23日前,个人书面总结,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及《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量统计表》。同时根据2021年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师业绩分计算方法,填写《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1)年度教师业绩计算表》;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填写《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同时根据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业绩分计算方法,填写《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1)年度实验技术人员业绩计算表》;工勤人员填写《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② 2月23日前,各系组织召开全系会议,由教师考核工作小组组织专任老师及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在会议上完成述职及述廉工作,并按照学校通知精神及下达的评优名额,严格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考核,并初步确定教师个人的考核等级;
③ 各系集中收齐《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的《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汇总审核《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量统计表》及《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师及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业绩汇总表》后报院党委办公室。
(二)管理人员
1、管理人员考核要求
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通知》(校人[2018]3号)组织开展。
2、日程安排
① 2月23日前,个人书面总结,填写《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② 2月25日,管理人员集中述职,学院考核测评小组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院考核工作小组,确定考核等级。
(三)对科研工作免于考核的专任教师,由单位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直接确定考核等级。
(四)2月28日各系上报考核结果,由学院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等级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教职工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向所在单位申请复核。本人若对复核机关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申诉。
(六)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于2022年3月15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报送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本办法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