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实施聘任制和聘期考核工作有关规定,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基本要求,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并根据个人所签订的岗位聘期合同内容进行考核。2021年首聘期考核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成立首聘期考核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首聘期考核的通知精神,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负责人、工会负责人、相关系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等组成的首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斌 朱宏平
成 员:骆汉宾 刘华北 高 飞 徐学军 何 春 高荣雄 苗 雨 覃 晖 袁晓辉
二、考核程序
1、根据校聘办下发的考核名单,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填报材料:拟考核人员提出考核及续聘申请,对照聘期目标任务,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并按照聘期目标任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审核材料。学院对拟考核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西六楼304进行为期5天的展示;
3、学院考核及公示。学院组织召开考核会议,由首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听取被考核人述职,严格对照聘期合同任务,就述职人政治思想表现及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和公益服务等履职情况等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教师聘期内综合表现,投票决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投票以无记名方式表决,获得出席人员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成员通过方为有效,学院将考核结果在西六楼三楼公告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4、报送材料。向校聘办报送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
三、考核形式
拟考核人员就聘期内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进行总结,并做PPT述职。
四、考核时间安排
12月3日前,拟考核人员填报考核材料;
12月6-10日,学院审核材料并展示;
12月14日,学院考核;
12月15-21日,公示结果;
12月24日,报送考核结果并提交材料。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