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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提取和发放实施细则

时间:2018-01-19 浏览次数:

   根据校财务处发布的《关于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提取和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字〔20173),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提取和发放细则:

一、科研绩效提取次数和比例:项目结题验收前,经院系和科研主管部门审批,项目组每年可申请提取该项目科研绩效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项目组间接费用余额的50%,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项目组实际到账间接费用总额的80%。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经院系和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将项目组间接费用余额全部作为科研绩效提取。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二、提取绩效审批程序:申请提取科研绩效时,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研绩效提取申请表》(见附件),先交由院科研负责人审批盖章,然后经科研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交财务处科研管理科。财务处科研管理科根据审批表提取科研绩效,转入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的科研酬金户。

三、发放绩效审批程序:申请发放科研绩效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参与研究人员的实际贡献确定科研绩效发放名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研绩效发放申请表》(见附件),交院科研负责人审批后,由院系集中到财务处薪酬科办理发放手续,并送人事处备案。

四、学院每年918日办理间接费用绩效支出提取和发放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申请。

五、学院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审批人为骆汉宾副院长。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8119

附件

 

  纵向项目间接费绩效发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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