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教学指导分委会
全国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创新竞赛委员会
智管竞函【2019】002 号
关于举行首届全国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创新竞赛的通知
(第二轮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了全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大学生工程管理创新与实践能力,促进全国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相互交流学习。根据《全国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创新竞赛章程》和《全国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创新竞赛实施细则》,经全国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竞赛委员会研究决定,由东南大学承办首届全国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创新竞赛,本届竞赛主题为智慧工地与可持续建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教学指导分委会
承办单位:东南大学、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
支持单位:待定
二、竞赛方式与参赛资格
1.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进行。
(1) 初赛:由各个高校自行组织在6月25日前完成。鼓励跨院校、跨学科、跨专业组队参赛。初赛完成后,各高校推荐 1 支进入决赛的队伍,并经各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确认盖章后,由各高校负责竞赛的老师在6月31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一)、参赛作品摘要(见附件二),及5分钟参赛作品视频发送至组委会邮箱ICM2019@163.com。跨院校组队的由参赛小组组长所属学校提交。
(2) 决赛:竞赛组委会组织现场展示及答辩,全国竞赛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决赛时间为 8月24-25日。推荐进入决赛的小组须在8月15日前将作品(参赛报名表、作品报告、15分钟视频)发至组委会邮箱ICM2019@163.com。
2. 除高校自行组织初赛外,已开展相关省级竞赛的地区可推荐 1-2 件符合竞赛主题的作品直接入围决赛(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由负责各省级竞赛的老师将作品(参赛报名表、作品报告、15分钟视频)发送至组委会邮箱ICM2019@163.com。每所高校最多推荐 1 支队伍进入决赛,当年承办全国竞赛的高校可推荐 2 支队伍进入决赛。由各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确认盖章统一报名参赛。
三、参赛队伍组成、报名与竞赛环节
1. 参赛者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每个参赛队由不超过 5 名学生组成,其中组长 1 名,组员不超过 4 名。鼓励引导参赛学生跨院校、跨学科、跨专业组队参赛,积极吸引国(境)外高校参赛。每位参赛者只允许参加一个参赛队,各参赛队应独立参赛。指导教师 1-2 名(3 名及以上署名指导组),指导教师必须是参赛队所属高校在职教师。
2. 每个参赛队只能提交一份作品,并给作品命名。
3. 各参赛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作品,逾期提交或缺席者作为自动弃权处理。作品进入初赛之后不得任意换人,若有参赛队员因特殊原因退出,则缺人竞赛。
4. 竞赛决赛环节包括报名、报到、提交宣传资料、参加开幕式、赛前说明会、领队会、现场展示(实验/发明)、陈述答辩、闭幕式(颁奖仪式)等,参赛队必须全程参与,方可取得评奖资格与获奖成绩。
5. 在将入围决赛名单报送全国竞赛委员会之后,原则上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及参赛主题不得任意更改,如有特殊意外情况,参赛高校应说明理由,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和盖章,方可更换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姓名,请在决赛一周前务必提交竞赛组委会,同时报全国竞赛委员会备案。
6. 入围决赛的作品提交形式为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电子版须在决赛前一周提交给竞赛组委会,纸质版署名,一式五份,决赛现场提交。决赛阶段设置三个环节:汇报展示、答辩和评比。现场汇报展示可采用PPT演示、实物模型讲解、软件运行等多种形式。实验/发明须将实物作品带到决赛现场展示。决赛成绩由评委共同商讨评定。
7. 现场展示与答辩环节。每件作品创作团队现场汇报和展示。在每件作品汇报后,即进行现场答辩。作品创作团队成员应当场如实、认真、简要地回答评委们所提出的问题, 记录评委所提出的完善建议。
8. 评比环节。参赛团队退场,评比小组进行讨论和评比。各评委按评分标准独立进行打分。评比小组根据每件作品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的名次以及单项奖名单。
四、竞赛要求及评分规则
1. 参赛作品要求
(1) 鼓励参赛作品应用BIM、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仿真等信息技术研究工程管理领域问题。参赛作品应符合“智能建造与工程管理前沿”的竞赛主题:
n 工程管理大数据分析及应用(SMM-1)
n 施工自动化及工程管理虚拟仿真(SMM-2)
n 基础设施智慧运维(SMM-3)
n HSE 智能分析与控制(SMM-4)
n 新型工业化建造与管理(SMM-5)
n 其他(SMM-6)
(2) 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学生原创,并提供原创承诺书,作品中非原创素材、内容应注明来源、出处。已经获奖的作品如果获奖级别低于国家级的竞赛(如省级竞赛、校级竞赛),作品可在完善的基础上参加全国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创新竞赛;如已经获奖的作品其获奖级别为国家级或国际级,则该作品不得参与本次竞赛。已获得国家专利、已经在企业承办的相关竞赛中获奖则不能参加该项竞赛。如获得等级奖作品被纳入成果汇编,作者应提供版权转让协议。
(3) 入围决赛的作品可以在初赛提交版本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提高,但不得变更作品的名称、形式和类型。
2. 参赛作品形式
围绕智能建造和管理模式创新,鼓励采用新技术、工具或方法解决工程管理领域的问题,提交原创性的作品(如研究报告、商业方案、实物发明、装置装备或软件等形式)。
特别提醒:
6月31日前将下列资料发至邮箱 ICM2019@163.com:
n 报名表
n 参赛作品摘要报告
n 5分钟参赛作品视频演示
本通知解释权归全国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创新竞赛委员会。
欢迎各单位广泛宣传并组织师生踊跃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竞赛详情请咨询:
邓小鹏:dxp@seu.edu.cn. 13851412856
孙 峻:sunjunym@hust.edu.cn 13886106996
附件一 全国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创新竞赛报名表.docx
附件二 参赛作品摘要.docx
教育部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教学指导分委会
(主任单位代章)
全国大学生智能建造与管理创新竞赛委员会
(承办高校代章)
2019年 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