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留“2+2”辅导员的通知
日期:2009-9-30新闻来源:本站阅读次数:877作者:土木学院 编辑:系统
根据校人事处通知,学院决定在2006级学生中招聘“2+2”辅导员一名,请有意向的同学按照要求,于10月10日上交一份个人简历至孟祥筝老师处。
具体选聘条件和要求为: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知识面较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3、中共党员,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各院系原则上只能选留本院系的本科毕业生,学生原则上只能攻读本专业的硕士);
2、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处于本专业前40%(须由院系教务科提供的证明原件)。
注:2+2辅导员按照学校的规定,工作期满后将攻读科学学位。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09年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