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中天建设助学金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本科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中天建设助学金”管理办法》,学院决定评选2016-2017年度中天建设助学金。
一、评选要求
1.参评资格: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评选条件及要求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中天建设助学金”管理办法》。
3.名额分配。
奖项 |
额度 |
2016级 |
2015级 |
2014级 |
2013级 |
小计 |
评定对象 |
助学金 |
2000 |
10 |
10 |
5 |
- |
25 |
特困生 |
“华中科技大学中天建设助学金”总额: 50000元 |
二、工作安排
1.11月22日21:00前,学生提交书面申请,班级资委汇总后交各年级辅导员。
2.11月25日前,年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评审。
3.11月25日—28日,公示。
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
一、助学金名称
“华中科技大学中天建设助学金”。
二、资助范围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受资助学生应符合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实、尊敬师长;
2、热爱专业,学习勤奋、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理论联系实际,团结同学、沟通协作;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
5、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6、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奖助金名额及分配
具体评选名额和金额分配如下:(每年)
奖项 |
额度 |
大一 |
大二 |
大三 |
大四 |
小计 |
评定对象 |
助学金 |
2000 |
10 |
10 |
5 |
- |
25 |
特困生 |
“华中科技大学中天建设助学金”总额: 50000元/年 |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以《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下简称《评定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中天建设助学金”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基本依据。
3、由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本项助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4、由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具体负责助学金的组织评定工作,每年10月份,向学生发布“华中科技大学中天建设助学金”的申请公告,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11月份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开展评定工作,并将年度学科平均成绩和社会实践活动评定结果在班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确定评定结果,并报学院审核。
5、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负责汇总以上获奖助人员的名单,获奖助人的申请表、学习成绩或学业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学工组备案。
6、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每年十二月前举办“华中科技大学中天建设助学金”的颁奖仪式。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