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研究生班:
中天建设集团面向我院学子捐赠中天建设助学金。根据相关捐赠协议,现将我院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2、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生)。
二、奖金金额及人数
中天建设助学金,资助金额为2000元/人,学院全体研究生共8个名额。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申请条件
申请研究生中天建设助学金必须至少满足前4条条件中两条(2017级研究生满足一条),5、6条中一条:
1、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2017级研究生保研保博或考研成绩专业前50%;
2、担任班长、支书、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德育助理等核心学生干部,为集体作出突出贡献,或有重要贡献的社会公益事迹者;
3、研究生期间发表(已录用)权威论文,中文核心及以上,或申请一项专利;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5、家庭贫困,或者家中突遇重大事故,或者有直系家属病重等家庭困难情况;
6、在该学年申请助学贷款
(三)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评定小组
主 任:李振环、李 斌
副主任:刘华北、毛勇杰
委 员:骆汉宾、王 琳、罗 辉、陈志军、邹志云、马志凤、骆 晶、程建国、蒋伟光
五、申请及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 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提交中天建设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及个人申请书(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科研情况,学生工作社会实践情况等三部分)、个人成绩单(加盖公章)及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基本情况需包含详细家庭情况及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城市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重病医疗证明、家庭贫困证明等家庭困难证明材料或生源地贷款回执单、校园地贷款申请审批表复印件),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可附活动照片,材料打印汇总后交到西六楼306研工组柯钊处,联系方式15527282523;
2、材料审核和评选:11月24日(星期五),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材料内容和学生情况进行评审,确定结果;
3、结果公示:11月25日—11月2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六、附则
1、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研工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中天建设助学金申请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