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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时间:2020-09-25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推荐管理办法。

一、推免生工作基本原则

为切实保证我院2021届推免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学院成立2021届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见附件1),对我院2021届推免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并制定明确的推荐标准和推免审核办法。

二、推免生指标和参加审核人数

1. 对学校分配到我院的推免生指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及相关分配指标,分配至我院2021届本科各专业(见附件2)。

   2. 根据各专业加权成绩前50%确定参加推免审核的入围人数(见附件2)。

三、推免生推荐条件

1. 我院各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 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本专业排名的前50%

3. 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4. 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5. 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6. 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及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优先。

四、推免生选拔审核办法

推免生选拔审核按照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0923日制定的《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附件3)进行。

五、推免生审核具体安排

1.我院2021届本科生推免选拔审核工作在2020923日至2020106日进行。

2.我院择优确定的推免生名单、推免生信息表、推免生成绩单及成绩排名于2020103日之前向学校教务处上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本管理办法由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若之前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的内容与此管理办法发生冲突,以此管理办法为准。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0923

附件1: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专家审核小组

       附件2: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及审核入围人数

附件3: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

附件1: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doc 

附件2: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及审核入围人数.xlsx

附件3: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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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30074  电话:027-8754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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