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我校相关通知及相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
一、 推免工作基本原则
执行“关于做好我校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推免工作基本原则。
为切实保证我院2027年推免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学院成立2027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见附件1),对我院2027年推免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执行推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推免工作原则、指标分配、评价体系、遴选方案及推免生名单等事项均应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记录。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推免生奖励加分进行审核,给出明确审核及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二、推免指标和审核入围人数
1. 对学校分配到我院的推免指标,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原则,将我院指标下达至2027年我院本科毕业各专业或专业方向(见附件2)。
2. 根据各专业或各专业方向的加权平均成绩(重修前)前50%,确定审核入围人数(见附件2)。
3. 如各专业或各专业方向审核入围人数未完成下达指标,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推免生推荐条件,统筹做好学院推荐工作。
三、推免生推荐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4.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学分要求,补考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5.加权平均成绩一般应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加权平均成绩统一按照重修(补考)前首次课程成绩计算);
6.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7.注重全面发展,在双创、体育、艺术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
8. 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9. 各类实验班、高水平运动员学生、运动训练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推免生选拔审核办法
推免生选拔审核按照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6年9月13日制定的《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附件3)进行。
五、推免生选拔工作流程
1.我院2027年本科生推免选拔工作在2026年9月13日至2026年9月17日进行。
2.我院择优确定的拟推免生名单、推免生资格审核表、推免生成绩单、推免生成绩排名和奖励加分明细等材料于2026年9月14日17:00前向学校本科生院上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本工作实施办法由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若之前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的内容与此实施办法发生冲突,以此实施办法为准。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3
附件1: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7年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专家审核小组
附件2: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7年本科毕业生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及审核入围人数
附件3: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
附件1: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7年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pdf
附件2: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7年本科毕业生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及审核入围人数.pdf
附件3: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