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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2-15 11:19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高新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的通知》要求,2019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合作企业应为省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企业;

    2.与企业签订规范技术开发合同并已在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认定登记;

    3、企业2017101日至20181231日之间已按上述合同支付研发经费,且合同执行进展良好;

    4.企业与高校合同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5.后补助额度按企业于2017101日至20181231日期间(以银行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高校研发费用的5%1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模板附后);

    2、高校与合作企业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

    4、合作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合作企业20181231日前拨付高校到款凭证(加盖红色财务专用章);

    6、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临床批件、新药证书等其他材料(如有就提供)。

    三、申报程序:

    1、纸质材料盖章:

    项目负责人填写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于2019226日之前交至科发院重大办(南三楼117),学校统一盖章后返还一份给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

    2、网上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申报页(网址:http://www.hbstd.gov.cn/shenbao.htm)进行填报,并将加盖校章的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扫描pdf后上传。项目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科发院审核上传材料并推荐,我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31日;

    四、注意事项:

    1、我校教师可以直接用身份证等信息直接在网上进行注册用户,以前的用户名和密码还可以沿用,如有疑问可联系科发院重大专项办。附属医院(协和、同济、梨园等)在注册和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均必须选择华中科技大学,选择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医院的系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师炜 叶海祥 联系电话:87558314

    省科技厅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附加:1、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科发院重大专项办

    201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