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申报2018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11-07 11:20 浏览次数: 次 |
各单位: 近期,湖北省科技厅启动2018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正式办学资格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高校,合作企业应为省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的企业; 2、高校与企业签订规范技术开发合同并已在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认定登记; 3、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间已按上述合同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且合同执行进展良好; 4、企业与高校合同双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5、项目强度按企业2017年9月30日前(以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高校研发费用的5%至1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 二、申报流程 1、纸质材料盖章: 项目负责人填写“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附上“高校与合作企业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合作企业2017年9月30日前拨付高校到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于2017年11月17日之前交至科发院重大办(南三楼117),学校统一盖章后返还一份给项目负责人网上上传; 2、网上上传: 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申报页(网址:http://www.hbstd.gov.cn/shenbao.htm)进行填报,并将加盖校章的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扫描pdf后上传。项目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科发院审核上传材料并推荐,我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 三、注意事项: 1、我校教师可以直接用身份证等信息直接在网上进行注册用户,以前的用户名和密码还可以沿用,如有疑问可联系科发院重大专项办。附属医院(协和、同济、梨园等)在注册和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均必须选择“华中科技大学”,选择“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医院”的系统将不予受理。 2、办理到款凭证请填报“财务处查询会计档案申请表”(附件2),院系盖章后去财务处办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海祥 师炜 联系电话:87558314 科技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附件:1、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财务处查询会计档案申请表
科发院重大项目办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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