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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湖北省公路学会通知

发布者:黄劲松         发布时间:2015-03-24 14:49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5年度“ 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并同时推荐(申报)“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3   来源:公路学会管理员   发布人:   阅读次数:34    
各市州公路(交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交通行业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2015年度“ 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并同时推荐(申报)“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基本条件
  凡在2013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期间经过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并具备科技主管部门或中国公路学会批准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二、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项目应按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见附件一)及填写说明(见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
  1、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推荐(申报)书(见附件一)纸质材料一式3份,推荐(申报)书主件及附件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包括主件及附件部分(《应用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知识产权证明》、《其他证明》等)的扫描件,并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2)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见附件三),每个项目一式7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推荐(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的限额根据推荐(申报)等级,见《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规定,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与技术评价证明文件一致;上报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3、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申报)科学技术奖。
  三、推荐(申报)时间
  推荐(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5月15日(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凡经过省公路学会评审获奖并同意推荐的项目,作为“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将按照《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见中国公路学会网站www.chts.cn)要求,由各申报单位径直寄至中国公路学会。
  附件一、二、三及《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和《湖北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可以从湖北省交通厅网址www.hbjt.gov.cn中的省公路学会网站下载。不再另发。
  四、报送材料邮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 湖北省公路学会
  邮编:430030     电话:83461381  83461727
  传真:83461380   电子邮箱:glxhrzc@sina.com
  联系人:毋润生 彭永东
  附 件:
  一、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 
  二、《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填写说明
  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四、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