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网站搜索:

人工智能方向专项博士生招生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4-26 10:00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人工智能研究院基础平台和AI +中心建设要求,湖北省数字建造与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今年招收人工智能方向专项博士生1位,该专项博士生的培养按照学校人工智能研究院的统一规定执行,欢迎在读学术型硕士生踊跃报名。

联系人:骆汉宾教授 13808623604。

湖北省数字建造与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9年4月26日

附: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和培养的若干规定

一、招生

1、每1个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指标,需要配套1个普通博士生招生指标。下面将专项和配套普通博士生一起简称为人工智能研究院博士生。

2、人工智能研究院博士生的招生工作由导师人事关系所在院(系)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录取,并报人工智能研究院备案。

二、培养

1、人工智能研究院博士生必须修满学籍所在院(系)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同时,需选修人工智能方向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至少参加3次人工智能科学前沿讲座。

2、人工智能研究院博士生的研究课题应为人工智能或人工智能+方向的课题。

3、人工智能研究院博士生发表科研成果需以人工智能研究院为第一单位或第二单位(所在院系为第一单位)署名。

4、人工智能研究院统一组织人工智能研究院博士生开题、中期筛选。

三、学位

1、人工智能研究院博士生申请学位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学位[2014] 3号)及《人工智能研究院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执行。

2、人工智能研究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达到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学位:至少发表A类期刊论文2篇,或者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人工智能方向A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2篇,或者发表ESI高被引论文1篇。

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学位[2009] 11号)的有关规定,人工智能研究院博士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审批工作由博士生学籍所在院(系)和人工智能研究院共同负责,其中《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表》中“室(系、所)负责人签名:”由人工智能研究院负责人审核并签名;“院(系、所)负责人签名:”由博士生学籍所在院(系、所)主管负责人审核并签名。

4、学位审核由博士生学籍所在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负责。

5、人工智能研究院博士生毕业论文的学科专业应填写“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