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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及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1-11 19:36         浏览次数:

通知类型:通知公告     发布处室:横向开发与科技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3-11-11     阅读次数: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审计署整改要求,加强对学校科研项目的结题及过程管理。科发院将组织开展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结题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1月11至12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1)项目结题检查:2005—2013年应结题未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
(2)项目中期检查:2014年1月1日-6月30日应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结题检查要求
1、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要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和《华中科技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05-2013年应结题但目前尚未结题的项目,按合同约定要求全部结题。
2、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横向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各单位须对课题负责人所填报的信息严格审查,将通过审核的材料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科发院横向处办理结题手续。要求所有结题材料需报送原件。
3、按学校相关规定,对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办理项目结题有关手续。
(1)正常结题:在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合同经费已全部到帐,由委托方出具正式的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经院系主管领导签署结题意见并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科发院,视为正常结题。
(2)校内结题:对于经费全部到校且按合同要求已完成,但委托方不愿出具验收报告的横向科研项目,或者经费因故未全额到校但合同到期已满一年的横向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经院系主管领导签署结题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科发院,视为校内结题。
(3)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满,项目因故未完成,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终止协议或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经院系主管领导签署项目终止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科发院,视为合同终止。
(4)延期、中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故不能继续履行的项目,经双方同意并签署补充延期协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延期(中止)申请表》,经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科发院,视为合同延期。因故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经双方同意签署补充中止协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延期(中止)申请表》,经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科发院,视为合同中止。
4、其他情况
项目负责人因出国、进修或退休以及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从事研究工作的,须由个人提前提出报告,待办理完相关报批手续后,再作好阶段性研究工作总结、档案资料和研究工作的移交手续,最后才可正式变更项目负责人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院系对2014年1月1日-6月30日应结题的横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重点检查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及委托方的付款期限的内容。对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横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科发院将对5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于2013 年12月31日前将 《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延期(中止)申请表》(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横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附件4)等有关资料,由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科发院横向处。
联系人:孙小星、沈正祥
电  话:87543315或87556140   Email:334136746@qq.com
 
                            
                                                   科发院横向处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2.《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3.《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延期(中止)申请表》
4.《华中科技大学横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
5.《项目结题证明》                    
6.《关于催促项目结题(验收)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