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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禄         发布时间:2013-10-15 09:30         浏览次数: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2013年下半年学生党员转正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转正对象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的预备党员,可以申请本次转正:
  1. 截止2012年12月,预备期满一年;
  2. 已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3. 学业成绩良好,无挂科;
  4. 各方面表现较好,未出现违纪情况。
  二、预备党员需主动提交的转正材料
 
1. 半年总结;
  2. 转正申请;(《转正申请》中应包含以下内容:①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②说明成绩及不足,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③今后努力的方向;④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
  3. 全年总结;
  三、工作要求
 
1. 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至2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和全年总结;
  2.各党支部在收齐各项材料后,支委会分别听取群众意见和党员意见,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召开党支部会议对预备党员的表现进行评议;
  3.各党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后,及时召开转正大会,大会作出的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转正大会时间不能早于预备期满日期。
  4.12月16日前,党支部书记登录“ 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党员转正操作并上报。
  5.12月16日,党支部将全部材料整理齐后交至院学工组(西六楼307)审查。 
  三、 注意事项
  1.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 支部大会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并做好会议记录。
  3. 关于转正大会决议:具备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 各种材料必须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党员发展材料书写参考》中的有关要求规范填写。
  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