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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学院“科技进步”奖助金的通知

发布者:姜宗显         发布时间:2016-11-17 16:41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科技进步”奖助金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本科生:

根据《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科技进步”奖助金管理办法》,学院决定评选2016-2017年度“科技进步”奖助金。

一、 评选要求

1. 参评资格: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 评选条件及要求参照《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科技进步”奖助金管理办法》。

3. 名额分配。

奖项

额度

2016

2015

2014

2013

小计(元)

评定对象

奖学金

2000

/

2

2

/

8000

学优生

特困助学金

2000

4

3

3

/

20000

特困生

助学金

1000

4

4

4

/

12000

贫困生

合计(元)

/

12000

14000

14000

/

40000

二、 工作安排

1. 11月22日21:00前,学生提交书面申请,班级资委汇总后交各年级辅导员。

2. 11月25日前,年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评审。

3. 11月25日—28日,公示。

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科技进步”奖助金管理办法

一、奖助金名称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科技进步”奖助金。

二、奖励范围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受奖励、资助学生应符合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实、尊敬师长;

2、热爱专业,学习勤奋、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理论联系实际,团结同学、沟通协作;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

5、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6、成绩优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扎实。上一学年度各科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前25%范围内;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考查成绩在良以上);专业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7、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奖助金名额及分配

本奖助金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分伍年,每年肆万元,于2015年至2019年逐年发放。

每年发放的肆万元中,叁万贰仟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捌仟元作为奖学金发放给优秀学生。

具体评选名额和金额分配如下:(每年)

奖项

额度

大一

大二

大三

大四

小计(元)

评定对象

奖学金

2000

/

2

2

/

8000

学优生

特困助学金

2000

4

3

3

/

20000

特困生

助学金

1000

4

4

4

/

12000

贫困生

合计(元)

/

12000

14000

14000

/

40000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科技进步”奖助金管理小组由学院工程管理研究所和学生工作组成员组成,管理小组负责本项奖助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奖助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以《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下简称《评定办法》)和《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科技进步”奖助金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基本依据。

4、每年10月份,向学生发布“科技进步”奖助金的申请公告,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11月份开展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确定评定结果。

5、学院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有关规定及评定结果发放奖助金。

六、说明

本《管理办法》由学院“科技进步”奖助金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6~2017学年科技创新奖助金申请表